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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蕉岭县公开招聘2020年度基层社区工作者和补充招聘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人员公告
时间:2020-11-13 11:22:08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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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印发<2020届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就函〔2020〕1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233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实施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4号)和《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实施工作的通知》(梅市人社函〔2020〕17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基层社区工作者,补充招聘1名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人员。由蕉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定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基层社区工作者:蕉岭县户籍,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以及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人员:蕉岭县户籍,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2019届和2020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以及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称困难高校毕业生)笔试加10分: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含1年)仍未就业人员;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岗位及报考条件见《梅州市蕉岭县公开招聘2020年度基层社区工作者和补充招聘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条件;

  4.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包括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人员,在读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近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近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中违约且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或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1月18日至20日(共3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地点:蕉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地址: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安民街3号,天然酒家侧)。

  (三)报名须提交资料

  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考基层社区工作者的,提交《梅州市蕉岭县公开招聘2020年度基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报考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人员的,提交《2020年蕉岭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人员报名表》(附件3),均一式三份,双面打印,不得涂改。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1张同底大一寸照片(背面写明姓名);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和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新冠病毒感染流行病学史调查表》(见附件4)

  5.证明困难高校毕业生所需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需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特困人员供养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证明(表样见附件5)原件、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原件;

  (2)属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属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的,需提供有效登记失业1年及以上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属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提供有效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七页就业援助卡中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有标注的)。

  (四)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其他佐证材料须于公告发布日之前取得方予以认可。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报名资格审核

  蕉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将电话联系本人,报名截止期内未及时补充材料或无法联系的取消报考资格,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六)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以短信的方式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留意手机信息。地点:蕉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地址: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安民街3号,天然酒家侧)。

  六、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用书。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

  具体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梅州市蕉岭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jiaoling.gov.cn/)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应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蕉岭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二)聘用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限为2年,期满后不再续聘。

  九、聘用人员的管理与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蕉岭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考核管理机制等内容,按照国家劳动合同相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属编制外临时用工性质。

  (二)报考基层社区工作者的,服从蕉岭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统一安排,原则上到各镇工作,并由各镇党委、政府加强对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岗位职责:协助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调解仲裁等服务。

  报考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人员的,到蕉岭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工作,岗位职责: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2.协助开展就业、失业、创业以及企业用工、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相关信息、数据的收集、调查工作;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工作;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岗位的收集发布,安置重点群体到公益性岗位就业,推荐有就业见习意愿人员参加见习等相关工作;5.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扶贫服务等;6、协助开展创业服务、创业活动等相关工作。

  (三)报考基层社区工作者的,工资待遇参照我县同条件社区工作者工资水平5000元/人/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支出)执行。

  报考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省规定参照我县同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个部分)执行;服务期间不再享受就业补助资金其他补贴项目的政策待遇。

  十、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广东省《关于有序恢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线下工作的通知》要求,应聘人员在报名、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当天出示粤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填写好《新冠病毒感染流行病学史调查表》(见附件4)。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按《关于有序恢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线下工作的通知》规定不得进入现场。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本次专项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梅州市蕉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咨询电话:0753-7188253。

 

  

 

 蕉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3日         


  附件1.梅州市蕉岭县公开招聘2020年度基层社区工作者和补充招聘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梅州市蕉岭县公开招聘2020年度基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doc  

  附件3.2020年蕉岭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调查表.docx

  附件5.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