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颂、钟天娇、王金琳、吴可欣、钟子琪等5名公共就业服务岗位人员于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在蕉岭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工作2年服务期满,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经初步审核,现对以上5名公共就业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满的经济补偿金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22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个人或单位对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有异议的,请径向我局投诉反映。投诉反映人应提供被投诉反映人存在问题的具体事实,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以示负责,否则不予受理,我局负责为投诉反映人严格保密。
联系地址: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蕉阳大道中安民街3号蕉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培训就业和职业能力建设股。
电话/传真:0753-7188252。
附件:公示名单.xlsx
蕉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