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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关于拟发放公共就业服务岗位服务期满的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公示
时间:2023-08-16 16:47:23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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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颂、钟天娇、王金琳、吴可欣、钟子琪等5名公共就业服务岗位人员于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在蕉岭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工作2年服务期满,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经初步审核,现对以上5名公共就业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满的经济补偿金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22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个人或单位对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有异议的,请径向我局投诉反映。投诉反映人应提供被投诉反映人存在问题的具体事实,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以示负责,否则不予受理,我局负责为投诉反映人严格保密。

  联系地址: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蕉阳大道中安民街3号蕉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培训就业和职业能力建设股。

  电话/传真:0753-7188252。



  附件:公示名单.xlsx




蕉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