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自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8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个人或单位对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有异议的,请径向我局投诉反映。投诉反映人应提供被投诉反映人存在问题的具体事实,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以示负责,否则不予受理,我局负责为投诉反映人严格保密。
联系地址: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蕉阳大道中安民街3号蕉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培训就业和职业能力建设股。
电话/传真:0753-7188252。
附件: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xlsx
蕉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