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蕉岭县关于做好扶持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经初步审核,已受理张清颖等4人的补贴申请。现予公示(见下表),公示时间从 2019年8月19日至2019年8月23日共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个人和单位对如下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我局投诉反映,投诉反映人应提供被投诉反映人问题的具体事实,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以示负责,否则不予受理。我局负责为投诉反映人严格保密。联系地址:蕉岭县蕉城镇安民街3号蕉岭县人社局培训就业和职业能力建设股,联系电话:7188252。
补贴名单见附件《公示名单》
蕉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19日
公示名单 | |||||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补贴项目 | 手机号码 | 补贴金额(元) |
1 | 徐幸 | 蕉岭县司法局 | 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 | 152****1832 | 5000.00 |
2 | 温圣乾 | 蕉岭县司法局 | 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 | 184****3426 | 5000.00 |
3 | 张清颖 | 蕉岭县司法局 | 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 | 158****7723 | 5000.00 |
4 | 张琬榕 | 蕉岭县司法局 | 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 | 136****4090 | 5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