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收费项目 | 行业主 管部门 | 设立依据 | 收费文件 | 收费标准 | 执收 单位 | 备注 |
1 | 矿山救援服务收费 |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 | 原省物价局(粤价函〔2013〕1491号) | 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详见原省物价局(粤价函〔2013〕1491号)可查询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公众网/价费标准/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http://gddpc.gov.cn/) | 梅州市矿山救护队 | |
2 | 机动车检测费 | 梅州市物价局批准 | 梅市价[2014]104号 | 2T以下货车(不含2T)、20座以下客车(不含20座):200元/辆;公交车出租车:160元;2T以上货车(含2T)、20座以上客车(含20座):240元/辆;8T以上(含8T)大货、集装箱车:290元/辆 | 检测单位 | ||
3 | 产权交易服务费 | 市财政局 | 粤价[2004]155号 | 详见文件 |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4 | 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 | 市财政局 | 粤价[2002]36号、粤价[2004]345号 | 详见文件 |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5 | 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 市财政局 | 粤价[2012]487号 | 详见文件 |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6 | 工程交易服务费 | 市财政局 | 粤价[1999]122号、梅市价函[2007]16号、梅市价[1999]5号 | 详见文件 |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7 | 房地产交易手续费(住房以外) | 梅州市国土资源局 | 粤发改价格函[2015]4555号 | 每平方米4元 | 梅州市国土资源局 |
说明:
一、执收单位责任:
1.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
2.执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向服务对象公示收费项目、标准、设立依据、投诉举报电话等;
3.提供服务应坚持委托人自愿原则,并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协议),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条款和争议解决方式等;
4.按规定明码标价,如实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据;
5.其他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事项。
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事项:
1.贯彻国家、省政府、市政府收费政策;
2.加强对, 本行业相关经营主体收费行为监管,督促指导执收单位按清单收费;
3.纠正违规收费行为,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严格遵守《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加强行业监督和自律,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或指定服务;
5.其他责任事项。
三、社会公众咨询、投诉、举报电话: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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