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相关媒体获悉,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近日发布了《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进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自2018年1月20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实施意见》指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逐步由各市委托命题过渡到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各市组织实施。理化生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和信息技术科目考试由市命题并组织实施。
《实施意见》明确,为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决定将物理、化学和生物中的实验操作纳入考试范围;为健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实践活动纳入综合评价;同时提出,改革招生录取模式,鼓励采用分数+等级作为招生录取办法。体育与健康考试满分值权重不低于录取总分的8%。
为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按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时,每所优质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名额分配招生通过采用单独批次、单独录取的招生方式,原则上不得设“限制性”分数线。试点市从2017或2018年、其他市从2020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起,高中阶段学校名额分配招生一律不得设“限制性”分数线。其中各市可给予普通高中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但明确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自主招生方案须提前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招生录取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等须及时向社会公开。(实习记者: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