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规范县级财政专户资金转出开户银行定期存款操作,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实施意见》(粤财库〔2017〕5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县起草了《蕉岭县县级财政专户资金转出开户银行定期存款操作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18年11月19日至23日在“中国蕉岭网”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至11月23日止,未收到对通告的来电、来信及邮件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