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897号和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发布中国第一批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的通知》(环发〔2003〕11号)的规定,牛蛙属于外来入侵物种,大量养殖牛蛙会对生态平衡造成破坏和威胁。同时,牛蛙养殖污水直排,将严重污染环境。为加强环境保护,优化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我县起草了《蕉岭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牛蛙养殖专项整治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于2018年10月24日至11月2日在“中国蕉岭网”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至11月2日止,未收到对通告的来电、来信及邮件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蕉岭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