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工作的通知》(林改发〔2015〕63号)要求,为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林业经营体系、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县起草了《蕉岭县鼓励集体林权入场流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18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28日在“中国蕉岭网”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至1月28日止,未收到对《蕉岭县鼓励集体林权入场流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来电、来信及邮件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蕉岭县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