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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争议调处条例5月起实施
时间:2016-03-25 21:09:5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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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我省召开《广东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条例》宣讲电视电话会议。县领导刘昌永、罗威华在我县分会场收听收看了会议。

会议指出,我省作为林业大省,山林权属纠纷的历史因素复杂,举证、取证时常发生矛盾。为坚持依法、公正、及时地调解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争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和谐,促进林业发展,我省制定了该条例,并决定5月1日正式实施。

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保障和推进条例正确顺利实施。要落实政府调处工作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就地解决的原则,建立起“一把手、负总责,调处部门具体落实”的格局。要强化调处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提高林权争议案件的调处力度,对推诿搪塞者进行严格问责。要加强调处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调处人员,加强宣传培训力度,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让条例到村到户、家喻户晓。要进一步健全各地调处机构,及时更新相关基础设施的配备,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提高调处工作效率。(实习记者:罗依晴 摄像:钟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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