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梅州市福顺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固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53-7883072(蕉岭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
传 真:0753-7883072
通讯地址:蕉岭县蕉城镇山路9-1号。
邮 编:514100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编制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梅州市福顺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梅州市福顺混凝土有限公司 | 蕉岭县新铺镇油坑村205国道旁 | 广东朴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梅州市福顺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蕉岭县新铺镇油坑村205国道旁,项目以外购水泥、碎石、砂子等为原辅材料,年产销装配式建筑构件20万m³,干拌砂浆16万m³、商品混凝土15万m³,项目占地107158㎡,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 | 固体废物: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生产,不得外排。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 本项目无需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