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2日,蕉岭县新铺镇信达石灰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相关规定,自主组织“蕉岭县新铺镇信达石灰厂年产8万吨生石灰迁建项目(一期年产4万吨生石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工作组由蕉岭县新铺镇信达石灰厂(建设单位)、深圳市二轻环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广东新金穗环保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和专业技术专家3人及蕉岭县环保局代表1人组成验收组。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情况、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对验收报告和监测单位对监测报告的详细介绍,查阅了验收报告和相关资料,进行现场核查,经认真讨论,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竣工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有异议者,用书面形式向蕉岭县新铺镇信达石灰厂反映。反映情况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如无异议,则按规定予以确定。
建设单位:蕉岭县新铺镇信达石灰厂
地址:蕉岭县新铺镇矮岭村洋橱坑地段
联系电话:13825972835
联系人:陈先生
蕉岭县新铺镇信达石灰厂年产8万吨生石灰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