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1月30日拟作出关于蕉岭县蕉城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业务楼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蕉岭县蕉城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业务楼建设项目固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53-7883072(蕉岭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
传 真:0753-7883072
通讯地址:蕉岭县蕉城镇山路9-1号。
邮 编:514100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编制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蕉岭县蕉城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业务楼建设项目 | 蕉岭县蕉城镇卫生院 | 蕉岭县蕉城镇长兴路3号 | 梅州市卓睿实业有限公司 | 蕉岭县蕉城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业务楼建设项目位于蕉岭县蕉城镇长兴路3号,项目占地面积1040㎡,建筑面积2174㎡。项目建成后主要用于卫生院工作人员办公、社会人员体检、公共卫生知识宣传等用途,不含医疗门诊等服务。项目总投资5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固体废物: 医疗废物规范收集后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本项目无需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