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 > 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蕉岭县文福镇兰明煤矸石环保砖厂改扩建项目水、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
时间:2019-01-28 16:37:5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号:

2019116日,蕉岭县文福镇兰明煤矸石环保砖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101日实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及技术规范,自主召开蕉岭县文福镇兰明煤矸石环保砖厂改扩建项目水、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小组由蕉岭县文福镇兰明煤矸石环保砖厂(建设单位)、广州浔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深圳市二轻环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西安鼎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设计和施工单位)、厂区附近村民代表和专业技术专家,以及蕉岭县环境保护局代表组成验收组。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项目建设和运营期环保工作的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验收意见,提出材料补充及整改要求,截止2019128日,已全部完成,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竣工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101日实施)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2019128-2019228

联系电话:13824557607 电子邮箱:5717763@qq.com

联系人:丘先生

蕉岭县文福镇兰明煤矸石环保砖厂

2019128

蕉岭县文福镇兰明煤矸石环保砖厂改扩建项目竣工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