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蕉岭县宝坑石粉厂年产8000吨石粉建设项目噪声、固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53-7883072(蕉岭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
传 真:0753-7883072
通讯地址:蕉岭县蕉城镇山路9-1号。
邮 编:514100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蕉岭县宝坑石粉厂年产8000吨石粉建设项目 | 蕉岭县宝坑石粉厂 | 蕉岭县新铺镇北坑岗 | 广东吉之准检测有限公司 | 蕉岭县宝坑石粉厂年产8000吨石粉建设项目位于蕉岭县新铺镇北坑岗,项目以外购石灰石为原材料,通过破碎等工序生产石粉。项目占地面积4000㎡,建筑面积1500㎡,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 1、噪声: 验收监测表明,厂区东面昼、夜间厂界噪声的测量值均符合厂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的要求。厂区西、南、北面昼、夜间噪声的测量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2、固体废物: 生产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外售。 | 本项目无需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