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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煜华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时间:2018-09-12 16:24:1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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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2006318日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梅州市煜华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环境信息向公众公开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梅州市煜华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位于梅州市蕉岭县蕉华工业园区北部工业园,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其中15层建筑,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14层建筑,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主要生产和销售粉扑,年产量1500万片;设有3台开片机,6台自动数控发泡机,2条微波生产线,40台自动数控研磨机;员工50人,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制,每班8小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所在地厂房已建成,施工期主要进行生产设备安装,影响较小。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营运期有机废气、粉尘、生活污水、车间冲洗废水、固废以及噪声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与沉淀后的车间冲洗废水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及蕉华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标准中较严者后一并由市政污水管网引至蕉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至石窟河。

2)废气: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收集处理,排放浓度参照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VOCs第Ⅱ时段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粉尘排放浓度参照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固废:主要为废吸收棉、废二氯甲烷、废活性炭、甲苯二异氰酸酯等原料包装物、硅灰石等包装物、废边角料、生活垃圾,其中废吸收棉、废二氯甲烷、废活性炭、甲苯二异氰酸酯等原料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厂区内统一收集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硅灰石等包装物、废边角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交由专业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4)噪声:对于生产车间的生产设备、风机等进行基础减振、隔声处理、选取超低噪音型设备等,使噪声降低到环保标准规定的指标以下。

5)环境风险:根据项目风险分析,项目潜在的风险包括甲苯二异氰酸酯、聚醚多元醇、二氯甲烷等风险物质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建设单位需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针对厂区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故制定有效的应急措施,在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前提下,可将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控制在一个比较小的范围内。总体上项目风险事故的发生几率很小,经分析,其对敏感点的影响在可控范围。

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结论

建设单位只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合理采纳和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同时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使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若要查阅《梅州市煜华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需索取有关补充信息,请于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第八条。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项目周围单位、专家、群众等对本项目在营运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一)目前项目周边的环境状况?主要的环境问题?

(二)本项目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三)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四)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五)其它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网站发布公示、现场公示以及采访村民、村委等形式。公众咨询可采用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公众咨询时间为至公示时间起10个工作日。

八、咨询方式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梅州市煜华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蕉岭华侨农场老场办事处入路口02号商住楼

联系电话:13670834016

联系人:张工

2、评价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红星副食品批发市场综合楼1415

联系人:尹工

联系电话:0731-85535979

梅州市煜华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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