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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8月3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时间:2017-08-03 15:20:0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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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蕉岭县鹏宇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百叶窗帘、竹胶板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53-7883072(蕉岭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
传 真:0753-7883072
通讯地址:蕉岭县蕉城镇山路9-1号。
邮 编:514100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蕉岭县鹏宇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百叶窗帘、竹胶板项目
蕉岭县鹏宇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蕉岭县蕉城镇
深圳市高迪科技有限公司
蕉岭县鹏宇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百叶窗、竹胶板项目,建设项目选址在蕉岭县蕉城镇金城工业园。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废气:锅炉废气:国家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煤标准;打样车间废气:广东省地方排放标准《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DB44/814-2010)Ⅱ时段;厂界废气:广东省地方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第二时段。
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本项目无需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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