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蕉岭县辉均液化气钢瓶检测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蕉岭县辉均液化气钢瓶检测有限公司 | 蕉岭县蕉城镇 | 广东吉之准检测有限公司 | 蕉岭县辉均液化气钢瓶检测有限公司年检测液化气钢瓶8万只项目,建设项目选址在蕉岭县蕉城镇叟乐村。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 1、废气:无组织废气:项目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抽残工序产生的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源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有组织废气:焚烧炉废气经缓冲缸+水膜除尘处理至符合广东省地方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燃气标准的要求经不低于15米高烟囱排放。 2、废水:水膜除尘废水、喷淋废水、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抽残废水经管道引至爆晒池爆晒,均不外排。 3、噪声:项目采取高噪声源设备降噪减振措施执行厂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本项目无需公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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