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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3月17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时间:2017-03-17 10:06:1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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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蕉岭县三圳镇华信建材经营部年产3000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53-7883072(蕉岭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

传  真:0753-7883072

通讯地址:蕉岭县蕉城镇山路9-1号。

邮  编:514100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蕉岭县三圳镇华信建材经营部年产3000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

蕉岭县三圳镇华信建材经营部

蕉岭县三圳镇河西村长潭下山坡地

蕉岭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蕉岭县三圳镇华信建材经营部年产3000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位于蕉岭县三圳镇河西村长潭下山坡地,以外购水泥、砂、石灰浆等为原材料,通过搅拌机搅拌加工成商品混凝土,设计生产规模为3000立方米/年。项目占地面积为4500㎡,总建筑面积1000㎡,总投资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1、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粉尘无组织排放都能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规定的要求。

2、噪声:

验收监测表明,在正常情况下,各监测点厂界噪声的测量值均符合厂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3、废水: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废水排放都能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规定的要求,且处理效果良好。

本项目无需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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