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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12月16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时间:2016-12-16 16:14:0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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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参照《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梅州市瑞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LED灯具生产装配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53-7883072(蕉岭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

传 真:0753-7883072

通讯地址:蕉岭县蕉城镇山路9-1号。

邮 编:514100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梅州市瑞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LED灯具生产装配项目

梅州市瑞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蕉岭县蕉城镇桂岭大道中100号地下一层

深圳市高迪科技有限公司

梅州瑞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LED灯具生产装配项目位于蕉岭县蕉城镇桂岭大道中100号地下一层,地理坐标为:中心纬度24.3914,中心经度116.1012。公司主要从事LED灯具生产装配、展示、销售等。该项目工艺流程为:由中山分公司提供原辅材料,通过电烙铁焊接,经封装后将半成品手工装配,年产LED灯具100万件。项目占地面积400㎡,总投资5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1、废水(生活污水)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无工艺废水产生,项目不设员工宿舍、餐厅,外排的污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原厂房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行蕉城水质净化厂作深度处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废气排放浓度均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各监测点厂界噪声昼间的测量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的要求;夜间的测量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排放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废气的各种包装材料、废锡渣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的要求执行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本项目无需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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