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 等法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环评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广东洁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含贵金属废物贮存、收集、利用、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公开版),为广泛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现向公众公开拟报批信息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公开版全文、环评公众参与说明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前往以下网址查阅、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公开版全文、环评公众参与说明和公众意见表: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GAp66LrQN7lQRt92T390Q?pwd=uay7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广东洁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罗先生
联系电话:0753-2325999
通讯地址:梅州市蕉岭县广福镇乐干广福园区标准厂房A3栋
邮政编码:514165
电子邮箱: 1365610576@qq.com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现场提交、邮寄信函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及时反馈。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公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四、相关说明事项
(1)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3)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意见表格式和内容来源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48号公告的配套文件)
广东洁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