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6日,蕉岭县桂岭混凝土有限公司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环保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蕉岭县桂岭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2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工程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进行自主验收,验收小组由蕉岭县桂岭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广东新金穗环保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和专业技术专家3人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检查并核实了该项目建设和运营期环保工作的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验收意见,提出材料补充和整改要求,截至2024年12月4日已全部完成,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竣工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4年12月4日-2025年1月1日
公示地点:蕉岭县人民政府网站
建设单位:蕉岭县桂岭混凝土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梅州市蕉华工业园北部老场金塔大道北侧
联系电话:0753-2629808
联系人:徐仙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