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5日,围龙屋酒业(广东)有限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等,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相关规定,自主组织“围龙屋酒业(广东)有限公司酒业生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组由围龙屋酒业(广东)有限公司(建设单位)、路成生态科技(广东)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评审专家3名等人员组成。验收组经现场勘踏、现场查阅并核实了相关材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对本次验收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的汇报、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本次验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编制情况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提出材料补充、整改要求和后续环保工作建议,截至2023年12月5日,已全部完成,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次验收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主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次验收项目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3年12月5日-2024年1月3日
建设单位:围龙屋酒业(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蕉岭县蕉华管理区北坑办事处新中泰实业有限公司12栋厂房第3层
联系电话:0753-2270668
联系人:温总
围龙屋酒业(广东)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