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04日,梅州市宜安环保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等,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相关规定,对“梅州市宜安环保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废矿物油收集贮存迁扩建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由梅州市宜安环保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单位)、路成生态科技(广东)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评审专家3名及周边企业代表组成。验收组经现场勘踏、现场查阅并核实了相关材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对本次验收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的汇报、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本次验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编制情况的汇报,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验收意见,提出材料补充、整改要求和后续环保工作建议,截至2023年11月7日,已全部完成,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次验收项目符合环保竣工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次验收项目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3年11月7日-2023年12月4日
建设单位:梅州市宜安环保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蕉城镇金城工业园10号
联系电话:0573-7862556
联系人:丘先生
梅州市宜安环保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