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健态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活性炭及年处理2万吨饱和活性炭资源化再生利用项目(征求意见稿)》目前已基本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初步结论进行公示,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概况及主要环境影响等相关内容详见《广东健态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活性炭及年处理2万吨饱和活性炭资源化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地址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Ljq0CF61ih7DmRYuchFHg
提取码:jz1j
(2)公众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或查阅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
(3)公众索取信息的期限:本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三、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健态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慧
联系电话:0753-7666533
联系地址:蕉岭县蕉华工业园北部园区
四、环评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广州浔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电子邮箱:1325942341@qq.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123号金汇大厦806房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广东健态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活性炭及年处理2万吨饱和活性炭资源化再生利用项目的周边公众及单位。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见《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中的《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将公众参与调查表填写,再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
本次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广东健态实业有限公司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