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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生态环境局蕉岭分局关于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4月29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时间:2020-05-15 09:55:36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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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

建设内容、规模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审批结果

批复全文

1

蕉岭县文福镇马甲头酒厂技改项目

蕉岭县文福镇马甲头酒厂

蕉岭县文福镇鹤湖村

蕉岭县文福镇马甲头酒厂技改项目位于蕉岭县文福镇鹤湖村,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4. 7382°,东经116. 1978°。该厂年产马甲头酒15吨项目于2004年7月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登记表:2004704),并于2013年8月取得“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现拟对原有项目进行技术改造,技改前后项目生产工艺、生产规模不变,仍为年产马甲头酒15吨。本项目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万元。

2020-4-24

蕉环审〔2020〕6号

同意

(环审6号)关于马甲头酒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doc

2

蕉岭县文福镇坑头罗石坳采石场石灰石开采项目

蕉岭县文福镇坑头罗石坳采石场

蕉岭县文福镇坑头村

蕉岭县文福镇坑头罗石坳采石场石灰石开采项目位于蕉岭县文福镇坑头村,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4. 7771°,东经116. 1936°。该石场始建于1992年,开采矿种为水泥用石灰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地下开采,2010年6月通过蕉岭县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蕉环审[2010]16号)。现对矿区范围进行调整,调整后生产规模为24.00万t/a,矿区面积0.3793km2。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坐标圈定,开采标高+276m至+130m,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于2019年8月取得蕉岭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蕉岭县文福镇坑头罗石坳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审查意见》(蕉自然资(方案)审字〔2019〕5号)。

2020-4-29

蕉环审〔2020〕7号

同意

关于蕉岭县文福镇坑头罗石坳采石场石灰石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梅州市行政复议委员会或者蕉岭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蕉岭县蕉城镇镇山路9-1号,邮编:514100
联系电话:0753-7883073
传  真:0753-7884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