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 > 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蕉岭分局拟对梅州蕉华污处理厂一期工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0-03-25 16:52:13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梅州蕉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固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53-7883072(蕉岭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

  传  真:0753-7883072

  通讯地址:蕉岭县蕉城镇山路9-1号。

  邮  编:514100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验收监测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梅州蕉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梅州蕉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蕉岭县蕉华工业园老场北部

广东精科科技有限公司

梅州蕉华污水处理厂位于蕉华管理区老场北部工业区,项目总计规模为2.4万m³/d,其中一期工程设计规模0.6万m³/d(第一阶段0.2万m³/d),主要收集广东梅州蕉华工业园区202公顷以及蕉华管理区老场北部工业区约120公顷范围内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一期工程占地14亩,总投资约2755万元。

(一)加强施工期管理。

(二)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营期,服务范围内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有效收集,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石窟河。。

(四)项目运营期通过将粗细格栅间、提升泵站、调节池、初沉池上加盖,密闭负压收集,经有效处理达标后安全排放。

本项目无需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