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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横岗鼎盛机砖厂改扩建项目自行验收公示
时间:2019-10-13 01:28:0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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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910日,蕉岭县横岗鼎盛机砖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101日实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及技术规范,自主召开《蕉岭县横岗鼎盛机砖厂改扩建项目》水、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小组由蕉岭县横岗鼎盛机砖厂(建设单位)、新乡市合鑫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环保治理设施单位)、广州浔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广东朴华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广东吉之准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厂区附近村民代表和专家组成员,以及蕉岭县环境保护局代表组成验收组。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情况、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对验收报告和监测单位对监测报告的详细介绍,查阅了验收报告和相关资料,进行现场核查,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验收意见,提出材料补充及整改要求,截止20191012日,已全部完成整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竣工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101日实施)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始不少于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有异议者,用书面形式向蕉岭县横岗鼎盛机砖厂反映。反映情况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如无异议,则按规定予以确定。

联系电话:郭先生 13923029785 电子邮箱:gdtpggp@126.com

20191012-蕉岭县横岗鼎盛机砖厂改扩建项目--验收(终稿).pdf


蕉岭县横岗鼎盛机砖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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