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07 月06 日,蕉岭县宜安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根据蕉岭县宜安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废矿物油收集贮存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环保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蕉岭县宜安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废矿物油收集贮存项目”废水、废气和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进行自主验收,验收小组由蕉岭县宜安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梅州市春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东吉之准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技术专家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检查并核实了该项目建设和运营期环保工作的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验收意见,提出材料补充和整改要求,截止2019 年07 月12 日,已全部完成,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竣工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2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有异议者,用书面形式向蕉岭县宜安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反映。反映情况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如无异议,则按规定予以确定。
联系电话:13727616605
公示地点:蕉岭县人民政府网站
蕉岭县宜安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2019 年07 月13 日
蕉岭县宜安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废矿物油收集贮存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