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兴达精细碳酸钙粉厂扩建及新增石粉造粒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蕉岭县兴达精细碳酸钙粉厂扩建及新增石粉造粒项目固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53-7883072(蕉岭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
传 真:0753-7883072
通讯地址:蕉岭县蕉城镇山路9-1号。
邮 编:514100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编制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蕉岭县兴达精细碳酸钙粉厂扩建及新增石粉造粒项目 | 蕉岭县兴达精细碳酸钙粉厂 | 蕉岭县蕉城镇红岌子 | 梅州市春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蕉岭县兴达精细碳酸钙粉厂扩建及新增石粉造粒项目位于蕉岭县蕉城镇红岌子。该厂碳酸钙粉项目于1999年通过环评审批,现因发展需要,计划在原项目东面靠近205国道旧厂房内进行石粉生产项目增产及新增石粉造粒项目。扩建后石粉生产规模3万t /a,石粉造粒生产规模为3000t/a,全厂总建筑面积为4088㎡。项目总投资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一)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 (二)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项目产生的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原料堆场设置围挡、顶棚,厂区道路硬底化并加强运输道路 、货物装卸管理。 (三)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 (四)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设备采取有效减震措施。 (五)妥善处理工业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生产。 (六)制定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 本项目无需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