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蕉岭县地方公路管理站蕉岭县乌土至富足公路改建项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蕉岭县地方公路管理站蕉岭县新铺镇金沙小学至金鞍寨公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对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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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 机构 | 基本情况 | 主要污染工序及处理方法 |
蕉岭县乌土至富足公路改建项目工程 | 蕉岭县地方公路管理站 | 文福镇、南礤镇 | 甘肃宜洁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蕉岭县乌土至富足公路改建项目起点位于文福镇乌土村,与G205国道相接,终点接南礤镇富足村,与县道X045线相接,是蕉岭县通往东部地区的主要干道,途径龙潭水库,黄竹坪水库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梅州市级自然保护区皇佑笔林场。由于原路建成时间较早、年久失修、路面整体破坏严重,造成路面雨水径流等污染饮用水源保护区,交通不便影响沿线村民出行,并会对皇佑笔林场的管理带来不便,因此,必须对该公路进行改建。 本项目全线按双向两车道山岭重丘区三级公路标准建设,全长25.151Km。项目总投资为11784.2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万元。 | (一)施工物料尽可能封闭运输,施工现场、物料堆场等应采取洒水、防风遮盖等防扬尘措施,减少对施工场地和运输沿线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扬尘、施工废气等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工程用水,不得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农田灌溉,不得外排。 (三)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四)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弃土石方应及时妥善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五)施工过程中还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龙潭水库、黄竹坪水库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皇佑笔市级自然保护区。 |
蕉岭县新铺镇金沙小学至金鞍寨公路新建工程 | 蕉岭县地方公路管理站 | 蕉岭县新铺镇 | 甘肃宜洁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蕉岭县新铺镇金沙小学至金鞍寨公路新建工程,起点位于新铺镇金沙小学,终点接新铺镇金鞍寨,项目起点、终点均与 X019 相交。本项目全线按双向两车道山岭重丘区三级公路标准建设,全长 2.6001 km。项目总投资为2109.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1668万元。 | (一)施工物料尽可能封闭运输,施工现场、物料堆场等应采取洒水、防风遮盖等防扬尘措施,减少对施工场地和运输沿线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扬尘、施工废气等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工程用水,不得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农田灌溉,不得外排。 (三)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四)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弃土石方应及时妥善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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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