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梅州市高邦建材有限公司机制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对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地址:蕉城镇镇山路9-1号蕉岭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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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 机构 | 基本情况 | 主要污染工序及处理方法 |
机制砂生产项目 | 梅州市高邦建材有限公司 | 梅州市蕉岭县长潭镇高陂村六组 | 海南深鸿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公司年产 5 万吨建筑石项目,办理了环评手续并取得了蕉岭县环境保护局的批复(蕉环审[2017]22 号)。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扩建,主要利用鹅卵石、河道清淤沙石为原材料,年产 2.98 万吨机制砂,项目占地面积500平方米,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 1、废气: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有效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排,厂区主干道水泥硬底化,破碎、筛分工序采取设置自动喷淋装置,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噪声: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破碎机等高噪声源设备采取有效的降噪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废水: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 4、固体废物:沉淀池废渣外卖给砖厂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理、统一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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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