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蕉岭县强宇制造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对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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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 机构 | 基本情况 | 主要污染工序及处理方法 |
蕉岭县强宇制造厂技改项目 | 蕉岭县强宇制造厂 | 蕉岭县蕉城镇陂角村鸭麻角铸钢厂内 | 海南深鸿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蕉岭县强宇制造厂成立于2009年4月,于2011年开始运营,并在2011年取得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技改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增加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和旋风除尘器设备,以降低污染物的排放量。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总投资为30万元,环保投资为30万元。本项目只对环保设备进行改造,改造后,产量不变,均为年产铸件3000吨。
| 1、废气:熔铁工序产生的金属烟尘通过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至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级标准后经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落砂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进入旋风除尘器处理至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后无组织排放。 2、噪声: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有效的降噪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3、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回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 4、固体废物:粉尘和废砂收集后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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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