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蕉岭县新铺镇食品站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对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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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 机构 | 基本情况 | 主要污染工序及处理方法 |
蕉岭县新铺镇食品站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 蕉岭县新铺镇食品站 | 蕉岭县新铺镇圩尾 | 海南深鸿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蕉岭县新铺镇食品站于2002年6月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登记表:2002610)。生猪定点屠宰证为梅州市人民政府于2016年12月颁发(粤梅屠准字064号)。技改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增加一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以增加废水的处理深度。设施占地面积30平方米,总投资为30万元,环保投资为30万元。项目建设前后,屠宰规模不变,均为屠宰生猪11000头/年。
| 1、废气:臭气采取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全密闭、加强厂区范围内和厂界的绿化工作、加强吸附等有效措施后达到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后排放。 2、噪声:机械噪声采取隔声、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废水:废水经三级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至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要求后,经管道引到蕉岭县新铺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外排。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回收,屠宰产生的猪毛、猪血、猪粪由附近村民运走,用于果树施肥,污泥统一收集后外卖作为有机复合肥原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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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