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蕉岭县石窟河(长潭段)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对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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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评价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污染工序及处理方法 |
蕉岭县石窟河(长潭段)治理工程 | 蕉岭县长潭镇 | 蕉岭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工程整治范围为石窟河(长潭段)及干坑坝支流,治理河长5.7km,清淤长度0.85km,护岸长度5.295km。工程治理范围为石窟河(长潭段)及干坑坝支流,治理河长5.7km,清淤长度0.85km,护岸长度5.295km;重建桥梁1座,打造生态节点1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疏浚工程、护岸、重建桥梁及结合新农村建设布置相应活动场所等工程。工程总投资为2518.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32万元。 | 1、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农灌溉、林灌;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喷洒抑制扬尘。 2、扬尘:在施工过程中通过采取洒水抑尘、覆盖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交通运输扬尘的产生量。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屏障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弃土运至指定的弃土场,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水土流失: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施工期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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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