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蕉岭县新铺镇油坑村大和亭平顺石灰厂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对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地址:蕉城镇镇山路9-1号蕉岭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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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 机构 | 基本情况 | 主要污染工序及处理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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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