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蕉岭县广福镇恒兴石粉厂年产10万吨建筑用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对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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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 机构 | 基本情况 | 主要污染工序及处理方法 |
蕉岭县广福镇恒兴石粉厂年产10万吨建筑用材建设项目 | 蕉岭县广福镇恒兴石粉厂 | 蕉岭县广福镇汾水岌中心塘 |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以外购石灰石、普白砂、石英砂、双飞粉等原辅材料,通过破碎、分级、研磨、包装等工序,年石粉4万吨、细石6万吨。项目总建筑面积25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2500 m2厂房及配套设施,总投资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 | 1、废气:项目破碎、筛分工序采取密封式,粉磨工序采用集气罩+脉冲式布袋除尘,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车间、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东、南、北侧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西侧达到 (GB22337-2008)4类标准。 3、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全部回用于林地灌溉,不外排。 4、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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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