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蕉岭金鹏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广福大理石场扩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对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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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 机构 | 基本情况 | 主要污染工序及处理方法 |
广福大理石场扩界项目 | 蕉岭金鹏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广福大理石场 | 蕉岭县广福镇石丰村广福大理石场内 | 深圳市昱龙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蕉岭金鹏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广福大理石场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4414002010127120096384,有效期限:2013年12月23日至2022年12月23日。矿区由7个拐点圈定,面积0.2083km2,核定生产规模10.0万m3/年,开采深度:由410m至326m标高,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 该扩界项目于2015年11月取得了蕉岭县国土资源局批复(蕉国土资(矿管)[2015]4号),根据矿区范围批复确定:平面矿区拐点坐标不变,采矿面积不变,为0.2083km2,开采深度:由410m至326m变更为由410m至220m标高,项目建成后年产大理石5.0万m3/年,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项目总投资13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
| 1、废气:加强矿区地下通风,采取绿化、洒水抑制粉尘的产生,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周边林灌;矿坑涌水经沉淀池处理至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排放限值后排放。 3、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振、消声措施,加强绿化及厂区管理等处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4、固体废弃物:废矿石外运至加工厂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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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