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蕉岭县国剑建材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对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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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 机构 | 基本情况 | 主要污染工序及处理方法 |
蕉岭县国剑建材厂建设项目 | 蕉岭县国剑建材厂 | 蕉岭县南礤镇多宝村水口 | 广西新北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外购水泥、沙、石为原材料,年产1万吨混凝土,项目占地面积1000m2,建筑面积300m2,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 1、废气:本项目原料的输送、计量、投料等方式均为封闭式,水泥仓呼吸孔和仓底粉尘收集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标准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表3相关标准要求。 2、噪声: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有效的降噪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要求,其中西面执行4类标准要求。 3、废水:废水为清洗废水及办公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回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 4、固体废物: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材料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