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蕉岭绿兴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对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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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 机构 | 基本情况 | 主要污染工序及处理方法 |
蕉岭绿兴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金城工业园 | 深圳市昱龙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拟选取蕉岭东江木业有限公司现有厂房中一部分空置厂房建设生物质能源颗粒加工生产线,以刨花、锯末、卷板皮等为原料年产5000吨生产生物质成型颗粒。该部分厂房占地面积为5000m2,建筑面积为5000m2,总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 1、废气: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制粒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旋风除尘处理,执行标准为《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烘干废气采用水膜除尘设备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气锅炉标准要求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2、噪声: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破碎机等高噪声源设备采取有效的降噪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3、废水:水膜除尘器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灌溉,不外排。 4、固体废物: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不合格产品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