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蕉岭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4月13日)。对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地址:蕉城镇镇山路9-1号蕉岭县环境保护局
邮编:514100
联系电话:(0753)7883073 电子邮箱:mzjlhbj@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评价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污染工序及处理方法 |
蕉岭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 | 蕉岭县蕉城镇龙安村 | 蕉岭县人民医院 | 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蕉岭县人民医院现位于蕉岭县蕉城镇环东路1号,搬迁新址位于蕉岭县蕉城镇龙安村(中心地理坐标为:N24°37′58.8″,E 116°9′30.62″),为蕉岭县锰化厂旧址,建设单位已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开展了场地土壤、地下水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并按照评估的要求开展土壤修复。 迁建医院设计规模为520张床位,规划用地面积为60224 m2,总建筑面积为69000 m2,主要包括医技科室、住院部、传染楼、管理用房、制氧机房、职工宿舍等诊疗科室和配套建筑。项目总投资56195.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35万元。 | 1、废气: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一级强化处理+二氧化氯消毒的工艺进行处理,无需生化曝气,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消毒池等池体均设于地下,污水处理构筑物均设置盖板密封,并搭配景观效果,种植花草、树木、加强通风以减少臭气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污水处理站臭气执行标准为《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 食堂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要求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地下停车库的机动车尾气采取机械排风系统,将地下车库废气抽至地面排放;备用发电机使用轻质柴油,机房采用全封闭式,其尾气执行《大气环境污染物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2、废水:医疗废水经医院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一级处理+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与蕉城污水处理厂的设计进水水质之严值后由市政污水管网引至蕉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餐饮含油污水、地下车库冲洗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引至蕉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项目必须将高噪声源设备安置于专用设备房,远离病房,并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按相关规定分类收集妥善处置。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病区化粪池污泥和检验废液等危险废物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点内,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地址:蕉城镇镇山路9-1号蕉岭县环境保护局
邮编:514100
联系电话:(0753)7883073
电子邮箱:mzjlhbj@126.com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