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蕉岭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2月7日至2018年2月12日)。对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地址:蕉城镇镇山路9-1号蕉岭县环境保护局
邮编:514100
联系电话:(0753)7883073 电子邮箱:mzjlhbj@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评价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污染工序及处理方法 |
蕉岭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迁建项目 | 蕉城镇桂岭新区 | 蕉岭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蕉岭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位于蕉城镇新东北路 106 号,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业务技术指导中心,集保健与治疗为一体的专科医院。为进一步改善患者就医条件,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蕉岭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拟进行整体搬迁建设,新址位于蕉城镇桂岭新区,桂岭小学以东、伍福花园小区以西、蕉城镇黄田村新塘铺村民小组以南、奥园广场以北。迁建项目设计规模为120 张床位,建设规划用地面积 20015m 2 ,总建筑面积 23700m 2 。主要包括新建主体工程医疗业务服务大楼、公共卫生服务大楼(保健业务服务大楼)、综合服务大厅,配套工程行政办公、食堂等。项目总投资12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0万元。 | 1、废气: 运营期产生的油烟废气经高效等离子体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地下停车库的机动车尾气采取机械排风系统,将地下车库废气抽至地面绿化带2.5m高排放;备用电源依托蕉岭县中医院备用发电机。 2、废水:本项目医疗废水依托蕉岭县中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3、噪声:项目必须将高噪声源设备安置于专用设备房,远离病房,并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必须按相关规定分类收集妥善处置。化验废液、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按相关规定收集暂存处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和处置。 |
地址:蕉城镇镇山路9-1号蕉岭县环境保护局
邮编:514100
联系电话:(0753)7883073
电子邮箱:mzjlhbj@126.com
二〇一八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