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蕉岭县柏洪建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蕉岭县新铺镇油坑村大和亭灰厂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对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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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评价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污染工序及处理方法 |
蕉岭县柏洪建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蕉岭县新铺镇同福村行公背 | 蕉岭县柏洪建材有限公司 | 深圳市昱龙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以外购砂、石、水泥、石粉为原材料,年产湿拌混凝土2.25万吨,机制环保水泥砖150万块。项目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3750平方米,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 1、废气:原料堆场设置挡风抑尘网、加盖遮挡物和防风围挡等,水泥、石粉装卸过程采用水喷淋措施。无组织粉尘排放标准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的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灌溉,不外排。 3、噪声: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搅拌机、水泥制砖机等设备采取有效的降噪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制砖次品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蕉岭县新铺镇油坑村大和亭灰厂改建项目 | 蕉岭县新铺镇油坑村大和亭 | 蕉岭县新铺镇油坑村大和亭灰厂 | 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9 | 该项目在原有灰厂进行改建,将传统土窑改成环保节能型机械竖窑,改建后年产8万吨生石灰,占地面积6600平方米,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职工定员15人。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万元。
| 1、废气:窑炉煅烧烟气经高效旋风除尘器+双碱法脱硫设施设备处理,另在综合循环池中加入氨水去除氮处理后一同经40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装卸口粉尘配套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相关标准。 2、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 3、噪声: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确保厂界噪声东、南、北面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西面达到4类标准。 4、固体废物:窑渣、粉尘外售用作建筑材料,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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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八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