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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兴达精细碳酸钙粉厂扩建及新增石粉造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17-12-18 15:01:5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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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蕉岭县兴达精细碳酸钙粉厂扩建及新增石粉造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对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地址:蕉城镇镇山路9-1号蕉岭县环境保护局

邮编:514100

联系电话:(0753)7883073 电子邮箱:mzjlhbj@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单位

基本情况

主要污染工序及处理方法

蕉岭县兴达精细碳酸钙粉厂扩建及新增石粉造粒项目

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红岌子

蕉岭县兴达精细碳酸钙粉厂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该厂碳酸钙粉项目于1999年通过环评审批,现因发展需要,计划在原项目东面靠近205国道旧厂房内进行石粉生产项目增产及新增石粉造粒项目。扩建后石粉生产项目生产规模为3万t/a,石粉造粒生产规模为3000t/a,全厂总建筑面积为4088m2。项目总投资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1、废气:原料、产品堆放和生产、储运过程中采取地面水泥硬化、喷淋洒水装置等有效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上料口粉尘经罗茨真空泵+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2、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至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后回用于山林灌溉。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有效的隔音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地址:蕉城镇镇山路9-1号蕉岭县环境保护局

邮编:514100

联系电话:(0753)7883073

电子邮箱:mzjlhbj@126.com

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