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审批前公示
蕉岭县宝臣家具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6-08-13 16:02:12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蕉岭县宝臣家具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蕉城镇镇山路108号,邮编:514100

       联系电话:0753—7883073 传真:788307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

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蕉岭县宝臣家具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蕉岭县宝臣家具有限公司

蕉岭县蕉城镇叟乐村马蹄岗

广东标诚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蕉岭县宝臣家具有限公司位于蕉岭县蕉城镇叟乐村马蹄岗(地理坐标:N24°36′56.540″,E116°9′26.501″),该公司现有年产木质餐椅14.5万件项目已通过环评审批并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合当前的市场行情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该公司拟将现有原木仓库改造为生产厂房,建设1条台车式涂装家具生产线并配套相应的环保处理设施,同时调整产品结构,木质家具餐椅由14.5 万件/年调整为8.5万件/年,新增环保木床3万张/年、木质沙发3万张/年。技改完成后总规模不变,保持年产木质家具14.5万件;此外,本项目进行油性漆替代,新增的环保木床和木质沙发全部使用水性面漆。本项目总投资为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500万元。

1、废气:喷漆工序、烘干工序有机废气经水帘柜+药液气旋混动喷淋+UV光催化除臭净化器+活性炭处理后分别引至5个高15米的排气筒(排放筒编号为GV1-1、GV1-2、GV2-1、GV2-2、GV2-3)排放。底漆、面漆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水帘柜+药液气旋混动喷淋+活性炭处理后分别引至2个高15米排气筒(排放筒编号为GV4-1、GV4-2)排放。无组织颗粒物采取脉冲布袋除尘措施,无组织VOCs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措施。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甲苯、二甲苯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Ⅱ时段最高允许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表 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VOCs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2、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要求。

3、废水:水帘柜及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无外排。

4、固体废物:废活性炭、漆渣、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统一收集后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原料桶收集后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包装废料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木材边角料、木屑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项目无需开展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