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回力金属综合再生有限公司锅炉技术改造项目 | 蕉岭县回力金属综合再生有限公司 | 蕉岭县长潭镇白马村 | 广东佳润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蕉岭县回力金属综合再生有限公司位于蕉岭县长潭镇白马村(厂区地理位置中心坐标:N24°42′18.145″,E116°9′28.189″)。该公司年产3000 吨锌锭项目于2005年5月通过环评审批(蕉环建函〔2005〕24号)并于2007年12月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项目配套1台 6t/h 天然气锅炉。现受市场环境影响,天然气使用成本偏高,为降低生产运行成本,拟在现有锅炉房内建设1台规模为6t/h 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原天然气锅炉暂停使用。技改后该公司产品、产能、生产工艺等均不变。本项目总投资为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25万元。 | 1、废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多管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湿法脱硫”处理至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后引至高15米排气筒排放;生物质燃料装卸及堆放废气采取密闭包装、半封闭仓库堆放、轻装轻卸物料等措施,生物质燃料投料及炉灰清运过程废气采取定期清扫、洒水抑尘、加强管理等措施,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静电除油烟装置处理至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要求后至楼顶高空排放。 2、噪声: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隔声减振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3、废水:锅炉排污水、软化废水和脱硫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三级化粪池处理至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地作物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 4、固体废物:锅炉灰渣、除尘灰、脱硫副产物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废包装袋由供应商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项目无需开展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