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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新塔建筑固废资源化利用有限公司建筑固废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6-04-28 10:59:03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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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梅州市新塔建筑固废资源化利用有限公司建筑固废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蕉城镇镇山路108号,邮编:514100

联系电话:0753—7883073 传真:788307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

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梅州市新塔建筑固废资源化利用有限公司建筑固废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

梅州市新塔建筑固废资源化利用有限公司

梅州市蕉岭县新铺镇油坑205国道实验楼203

广东晨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梅州市新塔建筑固废资源化利用有限公司位于梅州市蕉岭县新铺镇油坑 205 国道蕉岭县新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实验楼 203(地理坐标:N24°32′52.539″,E116°9′22.114″)。本项目年处理建筑固体废弃物150万t,以回收建筑固体废弃物为原材料,通过分拣、除铁、破碎、筛分、清洗等工序年产骨料100万吨、机制砂35万吨。本项目用地面积约15000㎡,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90万元。

1、废气:成品和原料堆场采取搭建顶棚、加强围蔽、喷淋抑尘措施;上料、装卸过程采取缩短装卸时间、降低

料斗高度、喷淋抑尘措施;破碎、筛分过程采取车间密闭仅留必要的人员及物料进出通道、喷淋抑尘措施;运输车辆采取限制车速、道路硬化、路面清扫、喷淋抑尘措施。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3、废水:生产废水经浓密罐絮凝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蕉岭县新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的三级化粪池处理至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

中旱地作物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附近林灌。

4、固体废物:轻质物料(废塑料、废木材)、废金属、泥饼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项目无需开展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