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宇宙音响有限公司年产30万台蓝牙音响成品和30万个音箱外壳迁建项目 | 蕉岭县宇宙音响有限公司 | 梅州市蕉岭县蕉华管理区北坑办事处新中泰实业有限公司11栋厂房1-3层 | 广东佳润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蕉岭县宇宙音响有限公司年产30万台蓝牙音响成品和30万个音箱外壳迁建项目原址位于梅州市蕉华管理区老场办事处工交A1栋,因原租赁场地租期届满,为保障企业后续发展,拟搬迁至梅州市蕉岭县蕉华管理区北坑办事处新中泰实业有限公司11栋厂房1-3层(地理坐标:E116°9′2.292″,N24°34′31.307″)。该项目租赁已建标准厂房建设生产车间、仓库和办公区等,以ABS塑胶、橡胶漆和无铅锡线等为原辅材料,通过冲压注塑、喷油、烘干和焊接等工序,年产30万台蓝牙音响成品和30万个音箱外壳。本项目用地面积约11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3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50万元。 | 1、废气:注塑、喷涂和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及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 2、噪声: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和加强设备维护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3、废水:喷淋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注塑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蕉华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 4、固体废物:焊渣和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漆渣和废原料桶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项目无需开展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