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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鸿生物健康有限公司果蔬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5-07-31 09:09:17 来源:梅州市生态环境局蕉岭分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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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华鸿生物健康有限公司果蔬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蕉城镇镇山路108号,邮编:514100

        联系电话:0753—7883073 传真:788307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

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广东华鸿生物健康有限公司果蔬汁生产建设项目

广东华鸿生物健康有限公司

梅州蕉华产业园区通用标准厂房项目(一期)3#、4#地块

广州颐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华鸿生物健康有限公司果蔬汁生产建设项目位于梅州蕉华产业园区通用标准厂房项目(一期)3#、4#地块(地理坐标:E116.149864°、N24.566289°)。该项目以外购新鲜果蔬为原材料,通过破碎打浆、酶解、榨汁、过滤、脱气、杀菌等工序,年产青瓜胡萝卜饮料9000t。本项目占地面积21159㎡,建筑面积13841.74㎡,总投资1.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1、废气:采取加强室内通风等措施,确保灭菌车间异味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实验室有机废气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实验室氯化氢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引至楼顶排放。

2、废水: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生活废水和实验室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梅州蕉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与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的较严者后通过园区管网排至梅州蕉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项目采取合理布置噪声源、安装减振基础和建筑物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4类标准。

4、固体废物:废包装袋、废玻璃瓶和果蔬残渣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实验室废酒精桶、实验废液、实验室废弃试剂瓶和废反渗透膜统一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具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进行转运处理;生活垃圾、餐饮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项目无需开展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