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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鸿利线路板有限公司退锡水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5-07-23 16:28:23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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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梅州市鸿利线路板有限公司退锡水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蕉城镇镇山路108号,邮编:514100

联系电话:0753—7883073 传真:788307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

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梅州市鸿利线路板有限公司退锡水再生利用项目

梅州市鸿利线路板有限公司

梅州市蕉华工业园区

广东标诚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梅州市鸿利线路板有限公司退锡水再生利用项目位于梅州市蕉华工业园区(地理坐标:N24°36′32.397″、E116°9′3.724″),该公司线路板生产建设项目于2006年8月通过环评审批(梅市环建函〔2006〕149号),2008年9月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梅市环字〔2008〕149号)。本项目拟对本厂产生的废退锡水进行再生利用,处置规模12.5吨/年。本项目利用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内空地建设,占地面积约50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均为环保投资。

1、废气:退锡废水再生调配工序酸雾(氮氧化物)经密封+集气管道+酸雾吸收塔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7)排放,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噪声:项目采取合理布置噪声源、安装减振基础和建筑物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4类标准,周边声环境敏感点2类标准。

3、固体废物:废药剂包装、铜锡泥暂存于现有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土壤及地下水:厂区地面全部硬底化,原辅材料均为密闭袋装或灌装贮存,危险废物贮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做好防渗漏措施,防止污染物通过地表漫流、下渗的途径进入土壤和地下水。

项目无需开展公众参与。